路口傳單

台灣有一個常見的風景。

在大型的十字路口,紅燈秒數很長的地方,總會有人趁著紅燈亮起,走入車流,賣玉蘭花、發賣房子的傳單等等。今天天空正藍,選舉正綠,出門人車都多,再加上隨意停下買午餐的車輛,更是混亂。等待紅燈時,有一輛後到機車想要鑽到前面去,我想是有擦撞到發傳單的人的手,只見傳單飄落在地上,機車騎士也不知道有沒有發現,只留了一個背影給大家。發傳單的人是個中年男子,皮膚黝黑,帶了個口罩,他馬上撿起傳單,回過頭用台語大聲罵道:「(樹)幹!你撞到我了你知不知道!」罵完環視了周圍,仍是憤憤不平地目眥盡裂。

我心想,你就站在車道上走來走去,妨礙行車的原本就是你,倒還生起氣來。心中馬上有小劇場:A喝問:「你為什麼撞我?」B無奈回答:「因為你站在馬路上,還不規則移動,閃避難度有點高呀。」

也有朋友說:「他們也不想啊!這可是辛苦錢哪!冒著生命危險哩!」好吧,我的確也不知道,如果有一天必須傷害別人才能活下去的時候,我會不會去傷害別人。但我們這可愛的台灣社會,有這麼嚴峻到要豁出性命弄個兩敗俱傷的地步才能生活了嗎?沒有人想要跟他們發生擦撞吧,或者我們應該建議考駕照的時候,多加一項閃避技術測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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